三、在接受委托项目期间,要有隶属于该拍卖机构的拍卖师常驻宁德中心城区,接到通知半小时内可到达交易中心进行业务洽谈及办理;如未常驻或未按时到达,交易中心有权终止合作并且以后不再列入联合拍卖合作单位。
四、本次拍卖交易服务费收入交易中心与拍卖机构按6:4分成,且拍卖机构分成金额不高于5万元;场地由交易中心提供,其他费用(包括但不限于公告、宣传、人员)由选定的拍卖机构承担。
符合资质条件有意愿参加选聘的拍卖机构,请于2019年11月18日9点整前携带密封选聘条件的相关材料,前往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部进行报名,经资质审核合格后,于11月18日下午15点整参与公开拍卖机构的选聘会(地点:闽东中路33号蕉城区行政服务大厅六楼阳光平台开标室),逾期无效。